一、 技师、高级技师论文培训课程于本周五(4月30日)上午10:00准时在四川大学华西临床技能中心新教学楼四楼4019室授课。请考生准时参加,不得迟到。
二、 请参加考试人员认真填写《国家职业资格证书考核评定申请表》及论文,并于2010年7月5日前交商会(过期未交责任自负),由商会统一上报省劳动厅。
三、 每个考生有两次免费考试机会,即2010年7月23日—25日和2010年9月17日—19日。
四、 技师(二级)和高级技师(一级)均要求论文答辩,请按照四川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文件要求提前准备。
五、 参加考试人员可在商会网站“商会活动”栏目认真阅读技师(高级技师)考评工作具体事项的通知及论文撰写与答辩要求,并下载《国家职业资格证书考核评定申请表》。
四川省眼镜商会
2010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