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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师(高级技师)考评工作具体事项的通知
点击数:420    更新时间:2010-4-27

 

 
川人社职鉴〔2010〕3号
 
 
四川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
关于组织开展2010年全省技师(高级技师)
考评工作具体事项的通知
 
各市(州)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有关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
为加快我省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全面完成今年高技能人才工作目标,按照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组织开展2010年全省技师(高级技师)考评工作的通知》(川人社函〔2010〕172 号)(以下简称《通知》)文件要求,现就组织开展今年全省技师(含高级技师,
下同)考评工作有关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评职业(工种)及等级
根据《通知》要求,今年集中考评的职业(工种)为:美容师等28个职业(工种),具体考评职业(工种)及考评等级详见附件一。
二、报名组织
各市(州)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有关省直批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可组织报名;具备培训资质的职业培训机构可组织学员报名;省属有关行业协会、学会、商会等社团组织可组织所属会员单位具备相应资格申报条件的职工报名。
三、申报程序
(一)资料报送。申请参加全省技师考评的人员需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原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工龄及学历证明、主要著作、论文和技术革新、技术攻关项目成果、传授技艺情况、获奖证书复印件等有关资格证明材料,填写《国家职业资格证书考核评定申请表》一式三份,并附三张2寸近期免冠彩色证件相片,一并提交报名组织单位。
(二)资格初审。各报名组织单位按照《通知》中有关资格申报条件的要求,对申报人员提交的有关资格证明材料进行审核,并将符合资格申报条件以及申报资料齐全无误的人员名单进行汇总,按照国家考务管理系统的要求将报名数据于考评前15日上报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
(三)资格复审。省鉴定中心组织对各单位上报的资料进行复核,及时将复核结果反馈给报名组织单位,并按考评实施方案统一组织符合技师考评申报条件的人员考评。
四、考前准备
(一)考评试题。全省技师考评试题从国家题库中抽取。
(二)考场设置。技师考评考场按照“统筹规划、合理布局、考培分离、相对集中”的原则进行设置。具体设置条件见《四川省技师考评考场设立条件》(附件二),各单位设置考场需填写《四川省技师考评考点设立申请表》(附件三),于2010年3月30日前报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审核确定。
五、考评实施
(一)考评时间。根据各职业(工种)准备情况确定考评时间,原则上安排在国家确定的统一鉴定日中进行。考评时间若与国家统考时间冲突,则顺延一个星期进行。(具体时间安排见附件四)
(二)考评及质量督导工作。按照《通知》规定,省鉴定中心在全省范围内抽调考评员组成相关职业(工种)的技师考评小组,负责各职业(工种)现场考核、阅卷评分以及综合评审等工作。考评期间还将统一派遣质量督导员对全省技师考评工作进行全面的质量督导。
联系人:魏忠孝 电话:028-86114257(传真)
资料下载网址:www.scosta.org.cn
 
附件:
1、2010年全省技师集中考评职业(工种)及等级
2、四川省技师考评考场设立条件
3、四川省技师考评考场设立申请表
4、2010年全省技师集中考评时间安排表
5、四川省技师考评论文撰写及答辩要求
 
 
 
二○一○年三月十六日
 
抄送:省级有关行业协会、学会、商会
附件一:
2010年全省技师集中考评职业(工种)及等级
序号
职业(工种)
考评等级
技师
高级技师
1
美容师
2
美发师
3
中式烹调师
4
中式面点师
5
西式烹调师
6
西式面点师
7
餐厅服务员
8
营业员
9
保健按摩师
10
眼镜定配工
11
眼镜验光员
12
车工
13
焊工
14
装配钳工
15
机修钳工
16
维修电工
17
家用电子产品维修工
18
加工中心操作工
19
工具钳工
20
数控铣工
21
汽车修理工
22
汽车驾驶员
23
管工
24
摩托车维修工
25
插花员
26
茶艺师
27
足部按摩师
28
服装制作工
备注:表中“√”表示可考评该等级,“—”表示不可考评该等级。
 
附件四:
2010年全省技师集中考评时间安排表
考评职业
考评时间
考评内容
资料上报时间
美容师等
28个
职业
(工种)
5月28-30日
理论知识考试:
5月29日9:00-11:00
论文答辩:
5月29日14:00开始
操作技能考核:
5月30日8:30开始
5月14日前
7月23-25日
理论知识考试:
7月24日9:00-11:00
论文答辩:
7月24日14:00开始
操作技能考核:
7月25日8:30开始
7月10日前
9月17-19日
理论知识考试:
9月18日9:00-11:00
论文答辩:
9月18日14:00开始
操作技能考核:
9月19日8:30开始
9月3日前
11月19-21日
理论知识考试:
11月20日9:00-11:00
论文答辩:
11月20日14:00开始
操作技能考核:
11月21日8:30开始
11月5日前
 
 
 
 
 
 
 
 
 
 
 
 
 
 
 
 
 
 
 
 
 
 
 
 
 
 
 
 
 
 
 
 
附件五:
 
四川省技师考评论文撰写与答辩要求
 
一、论文撰写
(一)论文选题
论文采取考生自选题方式。选题应根据国家职业标准要求,同时结合自身生产、工作实际情况自行拟定。
(二)论文撰写要求(可参考《技师专业论文撰写指南》等资料)
1、必须由考生独立完成,不得侵权、抄袭,或请他人代写。
2、按规定格式撰写论文。论文不少于2000字,用A4纸打印。在论文答辩前15天将专业论文一式3份交考评单位。
3、论文所需数据、参考书等资料一律自行准备,论文中引用部分须注明出处。
4、考生应围绕论文主题收集相关资料,进行调查研究,从事科学实践,得出相关结论,并将研究过程和结论以文字、图表等方式组织到论文之中,形成完整的论文内容。
5、论文内容应做到主题明确,逻辑清晰,结构严谨,叙述流畅,理论联系实际。
二、论文格式要求
1、论文由标题、署名、摘要、正文、注释及参考文献组成。
2、标题即论文的名称,应当能够反映论文的内容,或是反映论题的范围,尽量做到简短、直接、贴切、精炼、醒目和新颖。
3、摘要应简明扼要地概括论文的主要内容,一般不超过300字。
4、注释是对论文中需要解释的词语加以说明,或是对论文中引用的词语、观点注明来源出处。注释一律采用尾注的方式(即在论文的末尾加注释)。
5、论文的末尾须列出主要参考文献。
三、论文答辩要求
1、组建答辩小组。答辩小组成员由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派遣的专家考评小组担任。每组由3-5人组成,其中一人主持答辩工作。同时每个小组配备一名答辩记录人员,负责答辩过程的记录工作。
2、答辩小组成员提前审读每一篇论文,确定论文中存在的有问题、有争议和需要探讨的地方,拟订需要论文作者解答或与之讨论的问题。
3、答辩采取面对面的方式进行。在答辩时,首先由答辩者概述论文,其次由主答辩提问,一般提三个问题让考生回答,答辩时间每人10-15分钟,答辩小组成员根据论文质量和答辩情况,填写《四川省技师考评论文撰写与答辩评分表》。
 
 
 
 
 
 
 
技师(二级)/高级技师(一级)论文
 
姓名            准考证号            ­­­­­­­­
考评职业(工种)            申报级别      
工作单位                撰写时间      
鉴定所(站)              答辩时间      
指导老师                          
论文题目                          
内容摘要                          
                              
                              
                              
                              
                              
                              
                              
主题词                           
(论文附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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